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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来源:网络 作者: 收藏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2013年 第 21 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2:铜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3: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4: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5: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