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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关于试运营手续费等的公告

来源:包稀所 作者: 收藏

  3月25日,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同时发布关于手续费及合同订金等收取标准的公告。公告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定于2014年3月28日起试运营,试运营期间对交易商交易手续费、交收手续费及合同订金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现货挂牌交易
    1、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0.06%(按合同订立价)
    交收手续费:0.09%(按交收结算价)
    2、合同订金:
    交易订金:合同货款的20%
    交收订金:合同货款的20%
 
  二、稀土网上商城
    诚信保障金:1000元
    合同订金:合同货款的20%
    交易手续费:0.03%(按合同订立价)
    交收手续费:0.05%(按合同订立价)
 
  三、现货竞价交易
    详见稀交所现货竞价交易公告。
     为答谢广大交易商,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28日免收交易商全部手续费;2014年6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收取50%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