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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稀土管理办公室 作者: 收藏

各市经信委:

为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管理办法》,下同)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12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2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系统建设;稀土绿色采选、冶炼环保技术改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稀土高端应用技术产业化。

二、申报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要求的单位可以申报专项资金,其中申请环保改造奖励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环保核查,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企业准入公告名单。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

三、申报程序

请各市经信委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加盖企业(单位)公章的申请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纸质一式八份,电子版一份)。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信部、财政部报送申请文件和项目申请材料。

联系人:林乐福  贾楠

电  话:025-83398236、025-83301389(传真)

邮  箱:ywlllf@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草案)

江苏省稀土管理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