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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来源:网络 作者: 收藏


  6月2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
  
  风电方面,《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光伏方面,《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同时,《规划》指出浙江省将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海上风电、着力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推广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并明确了各地市“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涵盖嘉兴、舟山、宁波、台州、温州五地市。

  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明确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试验示范,包括:

  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推进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我省临近的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集约化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

  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还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包括:

  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建设若干“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鼓励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示范试点。不断完善储能政策,探索更为合理的储能商业模式,推动储能成本分摊疏导,引导储能为建设能源互联网形态下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优势。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试点,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将电、气、热等能源网络中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与集成调配,充分发挥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核心技术科技攻关。针对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组织电力、储能等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形成重点引领、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